超越嫉妒
 
嫉妒在戀愛中令人興奮,在新婚第一年實際上是必有的,但以後,就成了折磨. 
 
嫉妒是一種普遍存在的感覺,除非以付出行動,否則它不是病態.這種感覺是正常的,但它所引起的感覺時常失去了理智. 
 
嫉妒的感覺也可以有助於把我們內在的需要表現出來,因此使我們改變我們的行為. 
 
人們慣於把罪過推給他們自己以外的某人,好像那個人應該為他們的難受及無力感負責.其實,在這一方面沒有人曾被其他人所毀.一個嫉妒的人,或是其他受困擾的人,只有從他自己的內心而被毀. 
 
在愛的關係中,嫉妒是一個有什麼地方出毛病的信號,而不一定是一種壞透了的意念. 
 
解決嫉妒必須把一個人的注意力轉向自己,並且首先自問,為什麼我的自尊心如此低落?我很瞭解,這個問題很難回答.但是,至少它可以把注意力轉向你因此有事可做的方面去. 
 
我們必須學習瞭解:愛他們是要成為他自己--這點可能是痛苦的--無論是與你在一起或不與你在一起.在該說的都說了,該做了都做了以後,除了希望他們好之外,我們還能如何呢? 
 
愛必須放開手,等到它又回頭時,你才懂得真正的愛. 
 
歡笑與力量是來自決解我們自己的問題、符合我們自己的需要、自由的愛--不帶要求. 
 
每當你遇到一個情況,雖然你當時想這簡直不可能,要經過許多險阻困難,然而,一旦你已完成了,而且安然走過來,你總會發現,你比以前更為自由. 
 
勿說浪費感情,感情絕不會浪費. 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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